根据《扬州市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规定》等文件要求,第二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3批64号信访事项已整改完成,现将该问题整改完成情况公示如下:
一、信访事项:扬州市垃圾填埋场废气扰民严重
二、责任单位:邗江区委、区政府
三、验收单位:扬州市城管局、扬州市生态环境局
四、整改目标:要求企业落实整改措施,减少异味排放,改善居民生活环境。
五、整改时限:2022.10
六、整改措施:
1、扬州市赵庄垃圾填埋场已加大除臭和消杀灭蝇力度,增加场内生物除臭剂喷洒频次,进一步改善填埋场周边环境。
2、对场内垃圾堆体进行整形放坡,消除垃圾沉降造成的局部堆体不规则,降低库区整体高度,确保所有边坡符合规范要求。
3、加大导气井设置密度,确保库区填埋气导排处置全覆盖。优化渗滤液导排系统,汇水区规范设置浮动盖、导气口,导气口接入沼气收集系统实现无害化处理。
七、整改完成情况:
验收组通过现场勘察,并查阅了整改台账和相关佐证材料,验收小组认为市环卫处已按照整改方案,落实了整改措施,完成了整改目标。目前赵庄垃圾填埋场覆盖完好,且已经不再接收生活垃圾,周边无明显异味。赵庄垃圾填埋场已落实长效管理措施,强化库区覆盖和沼气收集处理,整个库区已加大除臭剂喷洒频次,切实管控好气味,最大限度减少对周边的影响。市环卫处每年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检测单位对填埋场废气(无组织废气和有组织废气)开展自行监测,监测结果均达标。
如对该问题整改完成情况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2024年9月18日至2024年9月26日)向邗江区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指挥部办公室反映。
监督电话(整改责任单位):0514-82881363
电子邮箱(整改责任单位):hj263bgs@163.com
中共扬州市邗江区委
扬州市邗江区人民政府
2024年9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