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年5月16日上午9:00
地点:区政府3楼西会议室
主持:张 林 区政府办政务公开科副科长
人员:陈 洁 区农业农村局副局长
张林:各位媒体朋友,同志们,上午好!欢迎参加《关于加强和规范农村宅基地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暂行)》新闻发布会。今天的新闻发布会有两项议程。第一项议程,请陈洁同志进行政策解读;第二项议程,媒体记者提问。
现在进行第一项议程,请陈洁同志进行政策解读。
陈洁:记者朋友们,大家上午好!农村宅基地是农村村民用于建造住宅及其附属设施的集体建设用地,包括住房、附属用房和庭院等用地。具体是指符合国土空间规划并经过合法程序建了房屋、建过房屋或决定用于建造房屋的土地。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而且宅基地面积不得超过省规定的标准。符合宅基地申请条件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以户为单位向所在村集体经济组织提出宅基地和建房(规划许可)书面申请,签署承诺书,并提交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农房设计图等相关申请要件。农村村民住宅用地,由乡(镇)人民政府审核批准。
张林:好的,感谢陈洁同志对《关于加强和规范农村宅基地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暂行)》文件作了简易介绍,现在进行第二项议程,请媒体记者提问。
“今日邗江”记者:什么是农村宅基地三权分置?
陈洁:农村宅基地的三权是指所有权、使用权和村民作为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资格权。宅基地所有权归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宅基地资格权属于符合规定和条件的村民享有,宅基地使用权属于农村自建房房主享有。农村宅基地三权分置即“落实宅基地集体所有权,保障宅基地农户资格权,适度放活宅基地使用权”。
“邗江发布”记者:是不是只要户口在村里就可以申请宅基地?每户宅基地面积是多少?
陈洁:不是户口在村里就可以申请宅基地。只有具备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的村民才可以申请,且是以家庭户为单位申请。根据《江苏省土地管理条例》第59条规定,我区属于城市郊区和人均耕地不满十五分之一公顷(一亩)的县(市、区)地域范围,每户宅基地面积不得超过135平方米。
“邗江政府网站”记者:宅基地的审批流程是什么?
陈洁:宅基地审批按照“农户申请→村级审查→镇级审批“的流程来操作。在村级审查环节,要有召开会议讨论和公示这两个步骤。镇级审核实行“一个窗口对外受理、多部门内部联动运行”的联审联办工作机制,从农户申请宅基地到建房完成,镇级人民政府要完成现场查勘→核发《农村宅基地批准书》→建房全程管理(四至放样、基槽验线、施工过程、竣工验收到场)→核发《农村宅基地和建房(规划许可)验收意见表》”这一整套流程。
张林:由于时间关系,提问环节就进行到这里。会后,各位记者可以继续采访。今天的新闻发布会到此结束。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