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2月25日
本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编制而成。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等。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为2020年1月1日到2020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扬州市邗江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www.hj.gov.cn)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扬州市邗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政务公开科联系(地址:扬州市邗江区兴城西路170号,邮编:225009,电话:0514—87862129)。
一、总体情况
2020年,扬州市邗江区人民政府认真贯彻落实《条例》和省、市相关文件精神,制定《邗江区2020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按照省、市政府关于深化政务公开、加强政务服务部署要求和当前政府信息公开重点工作计划安排,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工作机制,创新公开载体,强化监督保障,全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范有序推进。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1、推进政务运行公开透明。一是全面准确公开政府机构权力配置信息。在政府网站已公开邗江区各行政机关工作职能、机构设置等政务信息。简政放权公开力度继续加大,动态调整权责清单并通过“政务服务一张网”向社会公开。二是深化重点领域和监管执法信息公开。继续深入推进重大项目批准和实施、公共资源配置、社会公益事业领域信息公开,推动行政执法职责、依据、程序、结果等向社会公开,落实好“双随机、一公开”和行政处罚、行政许可“双公示”制度。三是切实做好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我区积极开展全区范围内的业务培训、搭建网上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平台,对照国务院部门制定的26个试点领域标准指引,结合本级政府权责清单和公共服务事项清单,于2020年底前基本编制完成本级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
2、规范政策发布解读回应。一是做好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信息公开。通过设立“坚决打赢疫情防控战”专题栏目,从中央指导部署、地区贯彻落实、权威信息发布等六个方面,常态化推进疫情信息及时向社会公开,依法依规做好疫情信息发布工作。全年共发布疫情相关信息近1600条。二是围绕“六稳”“六保”加强政策发布解读。围绕助力做好“六稳”工作、助力落实“六保”任务,根据上级任务部署要求,设立专题栏目,实时发布、转发相关政策文件及解读要闻。三是聚焦社会关切引导公众预期。密切关注相关舆情热点问题和企业群众关注关切,及时有效回应,对基层政策执行人员开展政策解读和培训,进一步提高政策发布解读针对性精准性。全年发布政策解读23件。
3、畅通民情民意诉求通道。“12345”政府服务热线、《寄语市长》是政府畅通与老百姓沟通联系的桥梁与纽带,是政府听民意、解民忧的重要平台,我区按照有问必答的要求,高标准、高质量的全力做好群众诉求的答复工作。按照“件件有答复、事事有落实”的要求,对“12345”政府服务热线和《寄语市长》中群众反映的各类意见、建议,采取分类办理,有条件、能够解决的,坚决在规定时间内解决,条件不具备,暂时不能解决的认真做好解释工作,在答复群众时要求做到态度诚恳,用语得当,得到了群众的认可和好评。2020年,我区办理寄语市长7925件,答复率100%。办理省、市“12345”政府服务热线交办工单30666件,答复率100%。
(二)依法依规做好依申请公开工作
1、依申请公开情况。今年我区共受理政府信息依公开申请104件,其中91件已在法定时间内按法定程序进行了答复,13件转结下一年度继续办理。
2、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全区各依申请公开单位未收取提供政府信息的复印、递送等费用。
3、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邗江区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提起行政复议11件,行政诉讼5件。
(三)加强政府政务公开平台建设
一是优化政府网站公开平台建设。我区今年年初完成信息公开专栏页面改版,进一步优化提升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建设。此次改版牢牢把握“专栏姓专”的基本定位,统一页面样式、优化栏目设置、完善使用功能,做到覆盖全面、分类清晰、便于查询,保证了法定主动公开内容全部公开到位。二是加强新媒体监管。做好整合工作,对各单位和部门开设的新媒体,在功能和内容上相近的,进行有效整合,目前我区已有17家政务新媒体进行了整合注销。聘请第三方机构对全区政务新媒体进行有效监管,有问题的单位督促落实整改。三是提高平台内容保障水平。及时发布和转载国家和省市政务信息内容,今年全区通过政务微博、微信转发政务信息6319条。政务网站安全防护能力不断提升,目前已完成ipv6升级改造。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新 |
本年新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
规章 |
0 |
0 |
0 |
|
规范性文件 |
0 |
0 |
12 |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530 |
+16 |
4918 |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627 |
+9 |
345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710 |
+24 |
4712 |
|
行政强制 |
94 |
-39 |
62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23 |
-4 |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
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
政府集中采购 |
83 |
12139.04万元 |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93 |
3 |
2 |
0 |
0 |
5 |
103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1 |
0 |
0 |
0 |
0 |
0 |
1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18 |
1 |
2 |
0 |
0 |
1 |
22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14 |
1 |
0 |
0 |
0 |
4 |
0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1 |
0 |
0 |
0 |
0 |
0 |
1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36 |
1 |
0 |
0 |
0 |
0 |
37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1 |
0 |
0 |
0 |
0 |
0 |
1 |
|
2.重复申请 |
7 |
0 |
0 |
0 |
0 |
0 |
7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六)其他处理 |
4 |
0 |
0 |
0 |
0 |
0 |
4 |
||
(七)总计 |
81 |
3 |
2 |
0 |
0 |
5 |
91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13 |
0 |
0 |
0 |
0 |
0 |
13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7 |
2 |
2 |
0 |
11 |
3 |
0 |
0 |
0 |
3 |
1 |
0 |
1 |
0 |
2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通过一年来的大力推进,我区政务公开整体水平得到了有效提升,服务水平有了明显提高,但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我区的政务公开工作还存在许多问题和不足,主要表现在以下方面:一是我区政务公开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有待进一步推进;二是政务公开工作的平台建设有待进一步加强,与省市的要求相比还有较大差距;三是政务公开的队伍建设有待进一步加强,人员素质和能力水平有待进一步提升。
下一步,我区将按照国家和省市有关要求,重点做好以下三个方面的工作:
1、继续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完善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紧紧围绕权力运行全流程、政务服务全过程,进一步加强基层政府政务公开工作机制、公开平台和公开队伍建设。着力提高基层政务公众参与水平,完善基层政府决策公开制度,注重参与实效,进一步提升决策透明度。
2、继续加强政务新媒体监管整合工作。一是建立“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监管体系,按照“谁开办、谁负责”的原则,明确各部门政务新媒体工作主要负责人。二是严格控制数量规模。原则上一个单位同一平台只能存在一个公开帐号;不同平台上的功能相近的进行清理整合;内容更新少、互动不畅通的要坚决关停。三是严格开展自查自纠。七天内完成一次信息更新,每天至少登陆2次,并在24小时内对留言进行答复;加强审核、及时纠正语言表述错误问题,采用“人工+智能”手段,进行全面检查。
3、继续做好依申请公开答复办理工作。新《条例》在政府信息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等方面都有较大幅度的修改,目前仍有部门未完全根据条例要求进行依申请公开答复,我区将不定期开展依申请公开培训,规范依申请公开答复办理。同时邀请司法人员、专家学者,进行理论讲解和实践训练,切实提高全区依申请公开答复办理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答复公开情况。2020年度,共办理市八届人大四次会议及闭会期间代表建议23件、市政协八届四次会议提案9件,共32件。其中20件主办,12件协办。主办的20件,办复率、见面率、满意和基本满意率均为100%,并且均得到了落实或意向落实。协办的12件,均已及时拿出了协办意见交主办单位。
2020年度,区政府共办理区十六届人大四次会议代表建议78件,见面率、办结率、满意率均为100%,落实解决率为60.3%,办理区政协十届四次会议提案150件,办复率、见面率、满意率均为100%,落实解决率为66%,较好地完成了人民代表、政协委员交给的任务。从办复情况来看,代表所提建议已经解决或采纳的47件,正在解决的14件,计划解决的11件,留作参考的6件;委员所提建议已经解决或采纳的99件,正在解决或计划解决的47件,留作参考的4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