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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推动科创邗江建设的政策意见》政策解读
  • 2023-07-31 11:13
  • 来源: 区科技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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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政策措施》出台背景

近年来,我区坚持将创新驱动作为核心战略,区委十三届五次全会提出,要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培强创新发展主体,育强良好创新生态,在壮大新兴发展动能上聚力突破。这对科技创新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亟需深化改革,出台政策引领激励创新,提高经济活力和竞争力。市委、市政府强力推进产业科创名城建设,20222月制定出台了《关于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加强产业科创名城科技支撑的政策措施》,并要求各县(市、区)出台配套政策。我区现行的科技政策修订于20199月,与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已不相适应,需要出台新的科技创新政策,以满足科技高质量考核、高水平发展面临的新形势和新要求。面对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区政府研究制定了《关于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推动科创邗江建设的政策意见》(以下简称《政策意见》),既是深入践行新发展理念、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重要举措,也是集成放大既有政策优势、释放创新发展新红利的关键抓手。

二、《政策意见》受益对象

全区各类创新主体、创新载体、创新平台。

三、《政策意见》主要内容

政策意见》从创新主体、平台载体、揭榜挂帅项目、成果转化、科技服务、国际合作、科技金融和创新生态等8个方面提出了具体措施:一是深化科技创新平台建设。围绕邗江先进制造、生物医药、微电子、汽车及关键零部件等重点产业创新发展,鼓励企业加大科研基础投入、加强科技条件建设、促进研发机构升级,加快布局投入多元、功能齐备、机制创新的新型研发机构、协同创新中心等重大科技公共服务平台二是加强企业创新主体培育。推动各类创新要素向企业集聚,鼓励企业增强创新创牌意识,完善高新技术企业培育体系,大力培育行业小巨人科技型企业、科技创新型领军企业,加快形成科技型中小企业、高新技术企业、专精特新企业等梯次并进的创新企业矩阵。三是聚焦产业核心技术攻坚。围绕产业链建强创新链,鼓励企业面向科技前沿、面向重大需求针对主导产业核心工艺、关键材料、重大产品等通过产学研合作开展项目研发,集聚各方力量打好关键核心技术攻坚战。四是提升创业载体建设水平。鼓励科技创业载体高水平建设、高质量运营,支持众创空间、孵化器、加速器等各类创业载体完善创业链条机制,强化孵化体系建设,提升创业服务效能五是促进技术成果转移转化。支持我区企事业单位与高校科研院所开展技术合作,推动高校科研院所成果在邗转移转化,加强组织实施科技成果转化项目,鼓励企业将研发成果申报科技奖项,提升企业技术合作和科技成果转化成效六是推动科技国际交流合作。充分利用国际科技资源,鼓励企业引进海外创新人才、建立海外研发中心(分支机构)、并购国外科技企业等方式,快速融入全球创新网络,逐步建立以企业为主体、产学研相结合的国际科技合作体制机制七是优化科技金融创新发展。发挥金融资本对创新创业的支持作用,鼓励初创高科技企业引入创投资本,鼓励高新技术企业上市挂牌,畅通科技企业融资渠道。八是支营造良好双创生态环境。加强区委对科技创新工作全面领导,深化科技体制机制改革,统筹推进全区科技创新重点工作,不断强化“企业是主体、产业是方向、人才是支撑、环境是保障”的工作理念。强化绩效考核,健全监测体系,加大科技投入,营造创新氛围。

四、《政策意见》特色亮点

政策意见一是对原政策未能操作以及不适合再操作的政策内容进行了删除;二是对原政策所涉及的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科技创新平台建设等内容根据高水平内涵进行了适度拓展和更加明确的界定;三是围绕高质量发展、体制机制创新以及重大项目需求增加了如下政策内容:

在“深化科技创新平台建设”中,增加对新共建的省产研院企业集萃联创中心给予50万元支持;对区内科技型企业与高等院校、科研院所、高层次人才团队等创建的具有法人资格的符合我区产业布局规划的重大科技平台合作所产生的支出给予20%最高20万元支持。对符合我区产业布局规划的特别重大产业科创平台建设“一事一议”,最高给予1亿元支持。

②在“加强企业创新主体培育”中,增加对通过市科技招商认定的科技型企业给予3000元奖励,其中对拥有一件发明专利的企业再奖励5000元,拥有两件及以上发明专利的企业再奖励8000元;对首次认定为省农业科技型企业、(潜在)独角兽企业、研发型企业、创新型领军企业分别给予5万元、10万元、20万元、20万元奖励。

③在“聚焦产业核心技术攻坚”中,增加围绕创新链赋能产业链设立200万元“揭榜挂帅”专项,单个项目给予最高100万元支持。

④在“提升创业载体建设水平”中,增加对新认定的省农村科技服务超市产业分店、便利店分别给予10万元、3万元建设经费奖励;对当年孵化器在国家级、省级绩效评价中获得A等次的分别奖励运营机构10万元、5万元;对当年载体内首次孵化成高新技术企业的奖励运营机构每一家3万元。

⑤在“推动科技国际交流合作”中,增加企业在境外设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研发机构,按照其海外研发机构上年度研发投入的10%给予最高50万元奖励;对新认定的省外国专家工作室给予10万元奖励;对获得省国际科技合作奖的给予30万元奖励;对获批国家、省友谊奖的分别给予30万元、10万元奖励。

⑥在“优化科技金融创新发展”中,增加对重大人才团队创业项目通过“一事一议”按拨投结合、投贷结合等方式最高给予2000万元支持。

五、《政策意见》咨询电话

邗江区科技局高新技术发展与产业化科:0514-87862093

邗江区科技局产学研合作科:0514-87777595

邗江区科技局科技成果与技术市场科:0514-87863050

邗江区科技局农村科技与社会发展科:0514-87962137

邗江区科技局办公室(综合计划科):0514-878620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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