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风警报和天气预报:今天夜里到明天阴有阵雨或雷雨,雨量可达大雨到暴雨,东到东北风5级阵风6-7级,气温:26到30℃。21日阴有阵雨或雷雨,雨量中到大雨,局部暴雨;22日阴转多云。-邗江气象台19日16时发布(如需了解更多天气详情,请拨打0514-87830121)

无障碍版  扬州市邗江区人民政府欢迎您的访问!

用户中心

智能问答

您当前所在位置:首页 > 政策解读
分享到:
关于《邗江区产业基金管理办法(试行)》的政策意见解读
  • 2023-10-27 15:15
  • 来源: 区工信局
  • 访问量:
  • 【字体:    

近日,邗江区政府印发了《邗江区产业基金管理办法(试行)》(扬邗政发〔2023146)(以下简称管理办法)为便于理解管理办法的内容,做好相关工作,现就有关问题进行解读。

一、出台背景

为优化国有资本投资方式,充分发挥国有资本的引导作用和放大效应,规范对区内产业基金的管理,进一步提高产业基金的使用效益,促进区内产业基金持续健康运行,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政府投资基金暂行管理办法〉的通知》(财预〔2015210号)、《财政部关于加强政府投资基金管理,提高财政出资效益的通知》(财预〔20207号)、《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苏省政府投资基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苏政办发〔202271号)等有关法规政策和文件规定,结合我区实际,制定了本管理办法。

二、主要内容

本管理办法分为总则、管理架构及职责分工、参股基金设立、参股基金运作管理、项目投资管理程序、资金管理、绩效评价和监督检查、附则八个部分。按照国有资本引导、市场化运作,科学决策、防范风险的思路,对产业基金进行管理。

三、管理办法的重点内容

(一)产业基金如何设立?

产业基金原则上参股比例不高于 50%。母基金由高新区、维扬开发区和其他区级国有公司出资设立,并实行委托专业机构管理的模式,通过征集遴选、竞争性谈判、招投标等方式,选择国内有相关资质的优秀专业机构,受托管理产业基金;参股基金按照母基金管理人提议、科学论证、政府决策的程序设立,母基金管理人提出参股基金发起设立建议,组织开展可行性调研并提交报告。报告内容包括设立基金的依据、目标、类别、必要性和可行性,基金拟投领域的行业现状、发展前景及重点项目储备,基金的出资来源等。基金管理委员会审议通过后,报区政府批准。

(二)产业基金如何运作?

母基金管理人制定参股基金管理人选择制度,报基金管理委员会批准后执行。母基金管理人应当遵循市场规则,选取合格的参股基金管理人对基金实行专业化管理,按市场化方式独立运行基金。加强对参股基金管理人基金运营管理情况的日常监管和风险防范,督促管理人建立完善资金管理、投资决策、风险防控、薪酬激励、信息披露等制度,并将制度建设情况纳入基金绩效评价范围。

参股基金管理人按照基金协议(章程、合同)的约定享有权利、承担义务,具体负责基金的投资、投后管理、退出、清算等日常经营管理工作,并接受绩效评价和监督检查。参股基金应当在协议(章程、合同)中约定主投领域和地域范围。应当在邗江区内注册,投资于或返投于邗江区内企业的资金原则上不低于母基金出资额的1.5倍,以下情形之一可以作为返投认定:(1)基金投资于注册在邗江区的企业;(2)基金投资于注册在邗江区以外的企业,该企业于基金投资期内在邗江区设立负责重要生产经营或研发的全资子公司或控股子公司(持股比例大于50%)。参股基金管理人需建立完善资金管理、投资决策、风险防控、薪酬激励、信息披露等制度,发现基金运营中出现重大问题或风险,应及时采取应对措施处置,维护基金利益。

(三)产业基金项目投资管理程序有哪些?

参股基金项目投资管理一般程序为:项目推荐、 项目立项、尽职调查、制定投资方案、投资决策、投后管理等。

1、项目推荐。参股基金管理人向母基金管理人推荐符合区产业发展方向的优质项目,区基金管理委员会办公室纳入动态储备项目库。

2、尽职调查。参股基金发起人会同基金管理人根据区基金管理委员会办公室的立项交办单,负责市场化研判,符合条件的予以立项,开展尽职调查,制定投资方案。

3、项目决策。区基金管理委员会办公室组织召开投决委会议对项目进行投资决策,由项目主管部门负责建立健全投资决策委员会议事规则,投资决策委员会成员一般为单数且不少于5人,其中:区级项目主管部门相关负责人占比不低于三分之一;与投资决策项目直接相关的其他部门单位有关负责人、资深专业人士等外部专家占比不低于三分之一。经分管区领导审定后,特别重大项目的投资决策委员会成员构成可不受本条款限制。决策采用无记名投票方式,审议通过事项须经投资决策委员会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同意,结果抄送基金管理公司。

4、基金管理公司根据项目投资方案和协议主要条款,与相关合作方签署法律文件,并做好项目实施和投后管理。方案和协议及涉及投后重大事项的,向区基金管理委员会办公室报批后执行。

(四)如何进行资金管理?

基金发起人对基金各出资主体加强资金统筹、审核把关,规范资金使用,提高资金效益。投资间隙资金只能投资于银行存款、国债、地方政府债、政策性金融债和政府支持债券等安全性和流动性较好的固定收益类资产。基金管理人应当按照基金协议(章程、合同)的约定向出资主体定期报告基金出资计划、资金使用情况,以及基金投资运营工作情况和财务报告。在投后管理过程中,如发现项目重大风险,可依法采取相关止损措施,确保国有资产安全。

(五)如何进行绩效评价和监督检查?

母基金管理人对参股基金政策目标实现程度、投资运营情况等组织全过程绩效评价和监督检查,并向基金管理委员会报告有关情况。母基金管理人应强化基金绩效评价结果应用,将参股基金绩效评价结果与后续出资及管理费支付水平等挂钩。

对绩效评价和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基金管理办公室应当会同有关部门,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基金投资营运应当遵循市场规律,合理容忍正常的投资风险,不将正常投资风险作为追责依据。

四、管理办法的保障措施

(一)产业基金的管理架构是如何设置的?

  设立产业基金管理委员会,委员会领导由区政府常务副区长、分管国资和招商引资的副区长担任,成员单位包括区发改委、财政局(国资办)、工信局、科技局、审计局、地方金融局、城建发展公司、维扬发投公司、上市基地公司、高新区、维扬开发区等。基金管理委员会下设办公室,设在区工信局,办公室主任由区工信局主要负责人兼任。

(二)产业基金如何进行职责分工

基金管理委员会负责审议修订本办法,审议基金设立方案,审议基金年度工作计划,听取基金年度工作总结和绩效评价报告等。基金管理委员会办公室负责基金管理委员会的日常工作,协调落实基金管理委员会决定事项。基金管理人负责牵头制定参股基金设立方案,指导和监督参股基金及基金管理人规范运作,牵头组织实施参股基金绩效评价和监督检查等,并需制定参股基金管理人选择制度,报基金管理委员会批准后执行。

(三)参股基金不得从事哪些业务?

 1、不得从事担保、抵押、委托贷款等业务;

 2、不得投资二级市场股票(以并购重组为目的的除外)、 期货、房地产、证券投资基金、评级 AAA以下的企业债、信托 产品、保险计划及其他金融衍生品;

 3、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提供赞助、捐赠(经批准的公益性捐赠除外);

 4、不得吸收或变相吸收存款,或向第三方提供贷款和资金 拆借;

 5、不得进行承担无限连带责任的对外投资;

 6、不得发行信托或集合理财产品募集资金;

 7、不得开展名股实债等变相增加政府债务的业务;

 8、不得从事其他国家法律法规禁止从事的业务。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友情链接

隐私保护  |  版权声明  |  保密声明  |  联系我们  |  网站地图

主办单位:扬州市邗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网络备案号: 苏ICP备05048989号-1  苏公网安备 32100302010075号

运行管理:扬州市邗江区政府信息资源管理中心  网站标识码:3210030001 网站支持IPV6

版权所有:扬州市邗江区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