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编制而成。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等。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为2020年1月1日到2020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扬州市邗江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www.hj.gov.cn)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扬州市邗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政务公开科联系(地址:扬州市邗江区兴城西路170号,邮编:225009,电话:0514—87862129)。
一、总体情况
2020年,扬州市邗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认真贯彻落实《条例》和省、市相关文件精神,制定《邗江区2020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按照省、市政府关于深化政务公开、加强政务服务部署要求和当前政府信息公开重点工作计划安排,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工作机制,创新公开载体,强化监督保障,全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范有序推进。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1、推进政务运行公开透明。一是全面准确公开政府机构权力配置信息。在政府网站已公开邗江区各行政机关工作职能、机构设置等政务信息。简政放权公开力度继续加大,动态调整权责清单并通过政务服务一张网向社会公开。二是深化重点领域和监管执法信息公开。继续深入推进重大项目批准和实施、公共资源配置、社会公益事业领域信息公开,推动行政执法职责、依据、程序、结果等向社会公开,落实好“双随机、一公开”和行政处罚、行政许可“双公示”制度。三是切实做好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区政府办作为牵头单位,积极开展全区范围内的业务培训、搭建网上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平台,对照国务院部门制定的26个试点领域标准指引,结合本级政府权责清单和公共服务事项清单,于2020年底前基本编制完成本级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
2、规范政策发布解读回应。一是做好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信息公开。通过设立“坚决打赢疫情防控战”专题栏目,从中央指导部署、地区贯彻落实、权威信息发布等六个方面,常态化推进疫情信息及时向社会公开,依法依规做好疫情信息发布工作。全年共发布疫情相关信息近1600条。二是围绕“六稳”“六保”加强政策发布解读。围绕助力做好“六稳”工作、助力落实“六保”任务,根据上级任务部署要求,设立专题栏目,实时发布、转发相关政策文件及解读要闻。三是聚焦社会关切引导公众预期。密切关注相关舆情热点问题和企业群众关注关切,及时有效回应,对基层政策执行人员开展政策解读和培训,进一步提高政策发布解读针对性精准性。全年发布政策解读23件。
3、畅通民情民意诉求通道。“12345”政府服务热线、《寄语市长》是政府畅通与老百姓沟通联系的桥梁与纽带,是政府听民意、解民忧的重要平台,区政府办公室按照有问必答的要求,高标准、高质量的全力做好群众诉求的答复工作。按照“件件有答复、事事有落实”的要求,对“12345”政府服务热线和《寄语市长》中群众反映的各类意见、建议,采取分类办理,有条件、能够解决的,坚决在规定时间内解决,条件不具备,暂时不能解决的认真做好解释工作,在答复群众时要求做到态度诚恳,用语得当,得到了群众的认可和好评。2020年,我区办理寄语市长7925件,答复率100%。办理省、市“12345”政府服务热线交办工单30666件,答复率100%。
(二)依法依规做好依申请公开工作
1、依申请公开情况。今年区政府办公室共受理政府信息依公开申请24件,其中17件已在法定时间内按法定程序进行了答复,7件转结下一年度继续办理。
2、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本年度区政府办公室未收取提供政府信息的复印、递送等费用。
3、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本年度区政府办公室未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被提起行政复议及行政诉讼。
(三)加强政府政务公开平台建设
一是优化政府网站公开平台建设。我区今年年初完成信息公开专栏页面改版,进一步优化提升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建设。此次改版牢牢把握“专栏姓专”的基本定位,统一页面样式、优化栏目设置、完善使用功能,做到覆盖全面、分类清晰、便于查询,保证了法定主动公开内容全部公开到位。二是加强新媒体监管。做好整合工作,对各单位和部门开设的新媒体,在功能和内容上相近的,进行有效整合,目前我区已有17家政务新媒体进行了整合注销。聘请第三方机构对全区政务新媒体进行有效监管,有问题的单位督促落实整改。三是提高平台内容保障水平。及时发布和转载国家和省市政务信息内容,今年全区通过政务微博、微信转发政务信息6319条。政务网站安全防护能力不断提升,目前已完成ipv6升级改造。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新 |
本年新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
规章 |
0 |
0 |
0 |
|
规范性文件 |
0 |
0 |
12 |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0 |
0 |
0 |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0 |
0 |
0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0 |
0 |
0 |
|
行政强制 |
0 |
0 |
0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0 |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
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
政府集中采购 |
0 |
0 |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23 |
0 |
0 |
0 |
0 |
0 |
23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1 |
0 |
0 |
0 |
0 |
0 |
1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2 |
0 |
0 |
0 |
0 |
0 |
2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2 |
0 |
0 |
0 |
0 |
0 |
2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12 |
0 |
0 |
0 |
0 |
0 |
12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六)其他处理 |
1 |
0 |
0 |
0 |
0 |
0 |
1 |
||
(七)总计 |
17 |
0 |
0 |
0 |
0 |
0 |
17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7 |
0 |
0 |
0 |
0 |
0 |
7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通过一年来的大力推进,我区政务公开整体水平得到了有效提升,服务水平有了明显提高,但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我区的政务公开工作还存在许多问题和不足,主要表现在以下方面:一是我区政务公开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有待进一步推进;二是政务公开工作的平台建设有待进一步加强,与省市的要求相比还有较大差距;三是政务公开的队伍建设有待进一步加强,人员素质和能力水平有待进一步提升。
下一步,区政府办公室将按照国家和省市有关要求,重点做好以下三个方面的工作:
1、继续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完善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紧紧围绕权力运行全流程、政务服务全过程,进一步加强基层政府政务公开工作机制、公开平台和公开队伍建设。着力提高基层政务公众参与水平,完善基层政府决策公开制度,注重参与实效,进一步提升决策透明度。
2、继续加强政务新媒体监管整合工作。一是建立“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监管体系,按照“谁开办、谁负责”的原则,明确各部门政务新媒体工作主要负责人。二是严格控制数量规模。原则上一个单位同一平台只能存在一个公开帐号;不同平台上的功能相近的进行清理整合;内容更新少、互动不畅通的要坚决关停。三是严格开展自查自纠。七天内完成一次信息更新,每天至少登陆2次,并在24小时内对留言进行答复;加强审核、及时纠正语言表述错误问题,采用“人工+智能”手段,进行全面检查。
3、继续做好依申请公开答复办理工作。新《条例》在政府信息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等方面都有较大幅度的修改,目前仍有部门未完全根据条例要求进行依申请公开答复,区政府办将不定期开展依申请公开培训,规范依申请公开答复办理。同时邀请司法人员、专家学者,进行理论讲解和实践训练,切实提高全区依申请公开答复办理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