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扬州高新区、维扬经济开发区、各园区管委会,区各委、办、局(公司)、行、社、中心:
经研究决定,李紫薇同志任扬州市邗江区人民政府甘泉街道办事处副主任(挂职,时间一年,挂职期满,履行有关法律程序,免除职务,不另行文)。
扬州市邗江区人民政府
2024年8月2日
索引号: | 113210270144561648-2024-039 | 文件编号: | 扬邗政发〔2024〕94号 |
信息名称: | 区政府关于李紫薇同志任职的通知 | 发布机构: | 邗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
生成日期: | 公开日期: | 2024-08-02 | |
时效: |
来源: 发布日期: 2024-08-0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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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研究决定,李紫薇同志任扬州市邗江区人民政府甘泉街道办事处副主任(挂职,时间一年,挂职期满,履行有关法律程序,免除职务,不另行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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