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镇(街道),区各有关部门:
为加快我区全国绿色食品原料(稻、麦)标准化生产基地建设,推进绿色食品标准化生产。经研究,决定成立邗江区全国绿色食品原料(稻、麦)标准化生产基地工作领导小组。
一、组成人员
组长:戴维宝区委常委、区政府副区长
副组长:房惠柏区农业农村局局长
刘宇庆区政府研究室副主任
成员:叶青区财政局副局长
高丽娥区水利局二级主任科员
马晓斌区生态环境局副局长
陈坚区市场监管局综合执法大队副大队长
魏艳玲区供销联社副主任
陆万斌公道镇副镇长
范勇方巷镇副镇长
陶飞槐泗镇副镇长
张亚芬甘泉街道办副主任
高攀杨寿镇副镇长
邱荣俊杨庙镇副镇长
蒋菲蒋王街道办副主任
王欣瓜洲镇副镇长
董红刚区农业农村局农作中心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农业农村局,房惠柏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董红刚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
二、工作职责
1、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基地日常生产管理、技术指导和组织协调等工作;负责协调推进基地建设相关工作。
2、区农业农村局:负责基地综合监管、技术推广、检验检测等工作;建立综合监管、技术监管以及技术推广服务体系,加强基地内投入品和产品的检验检测工作。负责基地认定和产品认证,制定农业投入品监管制度,定期或不定期监督检查农业投入品使用情况。
3、区财政局:负责资金统筹监管工作,制定支持基地建设的政策,以及鼓励农业企业申报绿色食品产品认证的扶持政策。负责将基地建设工作经费纳入财政预算。
4、区水利局:负责指导基地水利设施的建设工作。
5、区生态环境局:负责完善和强化全区“三废”(废气、废渣、废水)排放及农业面源污染的监管工作,建立检验检测体系,加强对基地环境检测工作。
6、区市场监管局:负责绿色食品标准化生产监督指导工作,保障产出食品的质量安全监督抽查工作。负责监督检查企业有无伪造、冒用、超范围使用认证标志的行为,保障市场秩序。
7、区供销联社:建立农业投入品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理体系。
8、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成立相应工作机构,认真组织好各自区域内绿色食品原料标准化生产基地建设工作,负责本基地单元项目规划落实和组织实施,制定本基地单元建设的督办机制和考核办法。倡导鼓励符合条件的企业、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等单位和生产经营大户开展农产品品牌认证,承办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扬州市邗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4月19日
(此件公开发布)